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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十五航天员近日将择机出舱

          据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8日消息,神舟十五号航天员乘组将于近日择机执行第一次出舱活动。   自北京时间2022年11月30日顺利进驻空间站组合体以来,神舟十五号航天员乘组已在轨工作生活70天,先后完成了与神舟十四号航天员乘组在轨轮换、科学实验机柜解锁与测试、应用载荷货物出舱、空间站及载人飞船设备巡检、出舱活动准备等工作,开展了在轨医学检查、失重防护锻炼及一系列空间科学实(试)验,并在空间站度过了新春佳节,先后推出了第二届天宫画展和“全球拍天宫”摄影作品展,向全国人民送上了来自太空的新春祝福。   目前,神舟十五号航天员乘组状态良好,空间站组合体运行稳定,具备开展出舱活动条件。“圆梦乘组”即将首次漫步太空。(记者付毅飞)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3年度部门预算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3年度部门预算   2023年2月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部门(单位)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部门(单位)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机关)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拟订自治区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推进自治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自治区科研体系建设,指导全区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全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自治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3)牵头建立统一的自治区科技管理平合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自治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4)拟订自治区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组织协调自治区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自治区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自治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自治区实验室建设,推动自治区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编制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自治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自治区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6)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牧业、   农牧区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暑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7)牵头自治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自治区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8)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9)负责自治区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自治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自治区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自治区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10)拟订自治区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11)负责引进区外、国外智力工作。拟订自治区重点引   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区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自治区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区科技人オ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自治区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自治区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自治区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13)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中国政府友谊奖的推荐工作。   (14)负责自治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15)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16)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   2.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职能:从事科技信息资源建设,科技文献服务,科技信息咨询,科技情报分析研究,科技查新,科技统计,科技成果管理,科技档案管理,科技期刊编辑出版,网路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数据库建设与服务,信息技术应用研究与开发,3S(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遥感技术)应用研究与开发,科技信息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科技信息协作组织,区域合作发展科技信息服务,特色产业发展科技信息服务,科技文化创意与传播,科技信息学术交流。承办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3.自治区高原生物研究所职能:研究西藏生物学理论;西藏生物资源的考察与特色生物资源研究;西藏生态环境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知识宣传及相关学术交流。承办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4.自治区能源研究示范中心职能:掌握西藏新能源资源分布和利用现状,引进吸收国内外新能源先进适用技术,开展新能源科学研究,承担新能源应用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工作,促进新能源科技发展,提供新能源技术咨询、基层技术培训与规范市场检测服务,面向全区开展新能源科普宣传和节能宣传工作。承办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5.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职能:向企业提供科技、经济、管理、政策法规、市场、人才等方面的信息、培训和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市场营销、投资融资、人才引进、对外合作、展览展销服务;组织新技术(包括管理技术)的开发应用、示范和推广;建立科技评估评审体系,为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服务。承办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6.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职能:负责创业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运作,为企业提供项目策划、项目评估、项目申报、科技产品推介;负责管理、运营西藏科技孵化器,为企业提供创新创业平台;推动并服务科技产业园区建设;推进并服务科技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   7.西藏自然科学博物馆职能: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办馆宗旨定位,做好展品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不断充实博物馆藏品内容,提升展品的内涵。发挥博物馆的宣传教育职能作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激发科学观念、培养创新意识,开展互动性强、寓教于乐的科普教育和素质教育。积极采取现代化技术手段,建好博物馆网站,扩大博物馆的对外影响。发挥自然科学交流窗口的作用,做好各类参观人群的接待工作。承办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机关)、西藏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西藏自治区高原生物研究所、西藏自治区能源研究示范中心、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西藏自然科学博物馆。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区科技厅机关)内设8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规划与监督处、政策法规处、高新技术与社会发展处、农村科技处、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自治区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财务审计处、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   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设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科技文献编译中心、科技咨询中心、科技文献共享中心、科技信息中心。   自治区高原生物研究所设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植物组织培养研究室、植物资源研究室、动物资源研究室、昆虫资源研究室、植物化学研究室、生物资源研究中心。   自治区能源研究示范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太阳能应用研究所、风能研究室、沼气研究室、新能源检测中心。   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部、市场部、信息部。   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无内设机构。   西藏自然科学博物馆设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展览教育部、研究部、技术保障部、展品保管部。   纳入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机关)、西藏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西藏自治区高原生物研究所、西藏自治区能源研究示范中心、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西藏自然科学博物馆。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部门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3年部门收支总预算34294.8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190.21万元、事业收入104.65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32288.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0.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4.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4.68万元、年终结转结余7.1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量34294.85万元,同比增加1905.49万元,增长5.5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190.21万元,占99.69%;事业收入104.65万元,占0.31%。   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量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财政厅的预算下达相关要求,从2023年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将科技计划延续项目“双创”资金和区域协同专项资金提前告知本部门相关项目承担单位;二是2022年底引进、调入职工人数增加,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34294.85万元,同比增加190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913.93万元,占25.99 %;项目支出25373.83万元,占73.99%;年终结转结余7.1万元,占0.02%。   支出预算总量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财政厅的预算下达相关要求,从2023年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将科技计划延续项目“双创”资金和区域协同专项资金提前告知本部门相关项目承担单位;二是2022年底引进、调入职工人数增加,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190.21万元,同比增加1881.93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34190.21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32219.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9.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7.02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财政厅的预算下达相关要求,从2023年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将科技计划延续项目“双创”资金和区域协同专项资金提前告知本部门相关项目承担单位;二是2022年底引进、调入职工人数增加,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190.21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1881.9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财政厅的预算下达相关要求,从2023年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将科技计划延续项目“双创”资金和区域协同专项资金提前告知本部门相关项目承担单位;二是2022年底引进、调入职工人数增加,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190.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32219.06万元,占94.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72万元,占2.53%;卫生健康支出419.41万元,占1.23%;住房保障支出687.02万元,占2.0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2,030.0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19.95万元,增长12.15%。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底引进、调入职工人数增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二是干部职工工资增长,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升,相应的支出预算增加。   2.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635.78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199.74万元,增长45.81%。主要是2023年科技厅(机关)新增了“科技厅安防系统改造项目”,预算经费为187.00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预算数为10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48万元,下降30.77%。主要是“三区”人才项目收入减少。   4.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机构运行(项)预算数为5394.2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841.54万元,上升18.48%。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底引进、调入职工人数增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二是干部职工工资增长,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升,相应的支出预算增加。   5.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预算数为199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992.00万元,上升100%。主要是根据财政厅的预算下达相关要求,从2023年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将科技计划延续项目“双创”资金和区域协同专项资金1992.00万元提前告知本部门相关单位。   6.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预算数为2073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366万元,下降6.18%。主要是从2023年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中将科技计划延续项目“双创”资金和区域协同专项资金7,579.00万元提前告知地市和区直相关单位,形成了预算数同比下降态势。若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略有增加。   7.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机构运行(项)预算数为43.8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0.8万元,下降19.77%。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项目执行进度减慢,因此财政压减了部分项目支出预算。   8.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技馆站(项)预算数为1281.1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80万元,上升6.66%。主要是根据预算下达途径变更,2023年此部分增加了“三区”人才项目经费80万元。   9.科学技术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821.9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91.52万元,上升12.53%。主要是2022年年底引进、调入职工人数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所需经费预算增加。   10.科学技术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42.8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8万元,上升9.74%。主要是干部职工工资增长,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上升,相应的支出预算增加。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113.43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减少15.8万元,下降12.23%,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信息变更导致。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282.15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5.34万元,上升1.93%,主要是干部职工工资增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升,相应的支出预算增加。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23.83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1.34万元,上升5.96%,主要是干部职工工资增长,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上升,相应的支出预算增加。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687.02万元,比2022 年执行数增加64.91万元,增长10.43%。主要2022年年底引进、调入职工人数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所需经费预算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8816.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00.3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916.0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科  目   科学技术厅   科技厅机关   厅属事业单位   合计   人员经费   7900.31   2363.11   5537.2     1   基本工资   1114.65   362.44   752.21     2   津贴补贴   3652.92   1023.4   2629.52     3   奖金   397.31   115.49   281.82     4   职业年金   缴费       42.81   0   42.81     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821.91   235.79   586.12     6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395.58   113.43   282.15     7   公务员医疗补助   23.83   23.83   0     8   其他社会保险缴费   23.48   1.5   21.98     9   住房公积金   687.02   198.25   488.77    10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74.3   158.93   415.37    1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6.5   102.55   63.95   合计   公用经费   916.07   259.73   656.34     1   办公费   28.5   3   25.5     2   水费   44.68   36   8.68     3   电费   98.76   26.24   72.52     4   邮电费   4.8   2.2   2.6     5   取暖费   51.18   27.89   23.29     6   差旅费   46   7   39     7   维修(护)费   20.2   3   17.2     8   会议费   3.5   1   2.5     9   培训费   4   1   3    10   公务接待费   6.8   5   1.8    12   工会经费   114.5   33.04   81.46    13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1.13   35   36.13    14   印刷费   4.81   2   2.81    15   咨询费   0.15   0   0.15    16   手续费   0.53   0.34   0.19    17   委托业务费   3   0   3    18   劳务费   54.7   2.4   52.3    19   租赁费   2   0   2    20   专用材料费   2   0   2    21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353.03   74.62   278.41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区科技厅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同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3.6万元,同比减少0.47万元,下降0.56%;公务接待费6.8万元,同比减少0.4万元,下降0.56%。2023年“三公”经费总预算比2022年减少0.87万元,压缩0.95%,主要原因是区科技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并按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28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0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区科技厅部门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区科技厅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区科技厅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773.62万元,同比减少315.14万元,下降1.26%。主要是人员、资产等基本信息正常变更。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77.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77.6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其他用车2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办公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5台(套)。   (四)2023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25个,资金34287.76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34287.76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5个,分别是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20,521.00万元; 免费开放运行经费1189.00万元; 科技厅网络维护152.13万元; 科技厅安防系统改造项目187.00万元; 第二次青藏科考协调保障工作100.00万元,总计22149.13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64.6%。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区科技厅及所属单位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区科技厅及所属单位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关于调整西藏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2年8月以来,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针对部分科研人员反映因疫情影响导致无法按时报送项目验收材料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科研工作者,顺利完成年度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任务书规定的执行期届满之日为2022年5月-2022年7月之间的项目,验收材料提交时间统一截止2023年3月。承担单位无需另行提交延期申请。示例:项目A,任务书规定执行期截止日为2022年6月,原定于2022年9月前提交项目验收材料,按照通知规定,该项目提交材料截止日可顺延至2023年3月。   2.任务书规定的执行期届满之日为2022年8月-2022年12月之间的项目,验收材料提交时间统一截止2023年6月。承担单位无需另行提交延期申请。示例:项目B,任务书规定执行期截止日为2022年8月,原定于2022年11月前需提交项目验收材料,按照通知规定,该项目提交材料截止日可顺延至2023年6月。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