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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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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预算

        2023年2月2日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西藏自治区民委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西藏自治区民委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西藏自治区民委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是行政机关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是独立核算的单户类型预算单位,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

        ()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藏委厅〔201929)精神,设立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归口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领导。

        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自治区党委对全区民族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研究拟订全区民族工作的重大政策和措施。起草地方性民族法规草案和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

        2.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指导、协调有关方面履行民族工作职责。负责民族领域社会稳定工作,参与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拟订、实施“兴边富民行动”专项规划。参与编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工作经费等。

        4.参与拟订涉及民族工作方面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分析涉及民族工作方面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等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5.负责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6.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7.承担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实施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制度和民族事务服务体系。

        8.负责民族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

        9.承办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外事外宣工作。

        10.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内设6个处室,无二级预算单位。

        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机关党委、政工人事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印鉴、人事、接待信访、保密、安保、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联系兼职委员单位。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党建、群团和纪检工作。负责从事民族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少数民族干部培训教育、选拔推荐工作。

        下设秘书科、行政科、人事科。

        2.政策法规处。起草地方性民族法规草案,拟订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的调查研究。承担推进民族事务法治化工作,负责民族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教育。参与涉及各民族权益保障的调研工作,保障各民族平等权益。会同政法部门开展反对和抵制国内外敌对势力对我区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并提出对策建议。承办涉及民族政策的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处理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下设翻译科。

        3.经济发展处。开展“兴边富民行动”,对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制定边境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参与制定和落实民族地区扶贫开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使用各项补助资金并检查其社会、经济效益。

        4.宣教创建处。负责组织、指导民族政策、民族成就、民族团结、民族基本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外事外宣和交流合作。负责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和督促检查。负责国家和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的推荐、申报、命名、挂牌工作。承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工作。

        5.社会事业处。研究提出少数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承担民族团结进步表彰相关工作。办理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民族乡有关事宜。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城市民族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指导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6.监督检查处。承担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督促检查。负责民族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监督贯彻落实涉及民族领域相关政策的执行。依法协调处理民族关系和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参与协调民族领域维护稳定工作,研究建立民族工作方面重大突发事件预警、应急机制和处置预案。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整体绩效目标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数据四舍五入后,合计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自治区民委2023年收支总预算12945.77万元,同比增加9369.13万元,主要是2022年追加的全区健康茶采购配送项目资金8321万元结转到2023年初,新增了民族志续编、三交史等项目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45.01万元、上年结转9000.7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64.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0.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03万元、年终结转9000.77万元。

        二、2023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自治区民委2023年收入预算12945.77万元,同比增加9369.13万元,主要是2022年追加的全区健康茶采购配送项目资金8321万元结转到2023年初,新增了民族志续编、三交史等项目经费。其中:上年结转9000.77万元,占全年收入预算69.5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45.01万元,占全年收入预算30.47%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自治区民委2023年支出预算12945.77万元,同比增加9369.13万元,主要是2022年追加的全区健康茶采购配送项目资金8321万元结转到2023年年初,新增了民族志续编、三交史等项目经费。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64.37万元,占全年支出预算25.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29万元,占全年支出预算2.50%;卫生健康支出110.32万元,占全年支出预算0.95%;住房保障支出146.03万元,占全年支出预算1.13 %;年终结转9000.77万元,占全年支出预算69.53%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自治区民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945.77万元,同比增加9369.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追加的全区健康茶采购配送项目资金8321万元结转到2023年初,新增了民族志续编、三交史等项目经费。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45.01万元、上年结转9000.7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64.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0.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03万元、年终结转9000.77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自治区民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45.01万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998.51万元,增加33.89%,主要原因是因为2023年预算延续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经费增加,新增了民族志续编、三交史—新增卷汇编等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自治区民委2023年当年支出3945.0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64.37万元,占当年支出85.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4.29万元,占当年支出8.22%;卫生健康支出110.32万元,占当年支出2.80%;住房保障支出146.03万元,占当年支出3.7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自治区民委2023年当年支出3945.01万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23012023年预算数为1770.9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515.70万元,减少22.55%,主要是减少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经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等项目经费;民族工作专项经费增加了。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23022023年预算数为19.5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9.50万元,增加95%,主要是增加了第一书记相关经费和车辆保险。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2012304)2023年预算数为1573.9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1573.95万元,增加100%,主要是民族志续编三交史—西藏卷汇编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观摩团等项目经费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2080505)191.5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10.4万元,增加5.80%,主要是人员职务职级等有所变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项)(2080506)12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120万元,增加100%,主要是2022年、2023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发放。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80705)12.21万元,比2022年减少了0.49万元,减少了3.86%,主要是根据公益性岗位补助标准进行申报。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81002)0.54万元,比2022年增加0.3万元,增长125%,主要是高龄老人健康补贴增加了。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92.1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6.26万元,减少6.36%,主要是2022年有2名在职干部退休。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01103)18.1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0.97万元,增加5.65%,主要是人员职务职级等有所变动。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146.03万元,比2022年增加5.74万元,增长4.09%,主要是人员职务职级等有所变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自治区民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15.75万元,较上年增加314.38万元,增长16.5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1948.07万元,较上年增加270.49万元,增长16.12%,原因是人员职务职级等有所变动,相应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等有所增加;新增的聘用人员全年工资35.82万元包含在工资福利支出中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1216.81万元(基本工资274.34万元、津贴补贴848.87万元、奖金93.6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91.54万元、职业年金12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2.1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14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1.19万元、住房公积金146.0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2.18万元(个人取暖、煤油费11.41万元、加班补助12.96万元、休假探亲费101.94万元、独生子女补助0.05元、临聘人员工资35.82万元)。

        公用经费219.9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6.01万元,增加13.41%,主要是食堂补助测算标准增加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96.63万元(办公费11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5.99万元、邮电费17万元、取暖费22万元、差旅费18万元、维修()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福利费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万元、食堂补助57.88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万元)、工会经费24.3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7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88万元,增加59.94%,主要是增加了干部职工体检费、公益性岗位工资等。包括生活补贴20.92万元、体检费9.0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71万元。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自治区民委2023“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2022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3万元、较2022年相比无变动;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动。主要是参照2022年“三公”经费,2023年预计无大变动。

        我委预计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与2022年相比无变动;2023年我委部门预算中未安排车辆和通用设备的购置,与2022年相比无变动;预计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24人,与2022年相比,因疫情原因,预计有增加。截至2022年底,我单位公务用车1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保障车1辆,其他用车7辆,与2022年相比无变动。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同2022年相比,无变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自治区民委(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12.44万元(政府购买服务852.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6.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63.1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844.48万元,增长315.15%。主要是增加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我委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控制机关运行成本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努力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逐步降低一般性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付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自治区民委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0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955.08万元,增长192.12倍,主要是延续项目车辆保险5万元,新增项目推广和普及健康茶工作经费85万元、三交史—西藏卷汇编750万元、少数民族参观团120万元。

        自治区民委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852.63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852.63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增加了取暖费22万元、区民委法律顾问经费3万元、车辆保险5万元、三交史—西藏卷汇编750万元、中空玻璃改造41.83万元、区民委系统“十三五”时期网络信息化项目非涉密部分等保测评费用30.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底,在建工程增加2007.02万元,主要为增加的网络信息化项目。

        通用设备中公务用车1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保障车1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保障赴其他单位等目的地协商和办理工作、下乡调研的车辆。较上年度相比无变动。

        (四)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我委2023年实行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8个,资金3945.01万元,即2023年年初预算均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比去年年初预算增加998.51万元,增加33.89%,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项目经费增加较多。

        重点项目1个,即少数民族参观团、预算资金120万元,实行全过程绩效目标管理,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6.94%。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

        我委将按照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要求,继续做好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扶贫资金,无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与2022年相比无变动。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债务,无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务资金情况。同2022年度相比,无变动。

        (七)涉密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涉密项目预算。同2022年相比,无变动。

        (八)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同2022年相比,无变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同2022年相比,无变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附件2:西藏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3年度整体绩效目标表